创新与法治同步推进
上海市三中院院长吴偕林认为,创新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法治则是创新赢得立足、保持活力、驱动发展的有效保障和坚强支撑,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创新、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将创新与法治同步推进,同步施策。
吴偕林说,社会治理创新重在加强社会制度建设,运用社会资源补足法律资源,利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建立政策和法律扶持制度;企业科技创新,重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增强创新的原动力、发展力、市场力。应当加强对互联网大潮下,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创新形态的前瞻研究,及时总结成果,形成制度规范。着力建立以司法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干、仲裁和调解为补充的综合性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制度保护的合力,强化创新保障的效能。坚持依法、合理、专业、便民的原则,根据权利主体的创新程度合理确定保护范围,确保他们得到与其创新高度、贡献程度和商业成功度相适应的保护力度。
干部测评要加法治分值
建设法治上海,要重视法治政府的建设。“评价干部除了德能勤绩廉,还要加一个‘法’,主要包含学法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情况、执行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情况。”杨浦区司法局局长陆静说,官员是推动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抓住这个关键,事半功倍。在领导干部测评体系中,可适当增加“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方面的分值。此外,要健全执法督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倒逼领导干部办事依法。要强追责制定规范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对行政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领导约见谈话、警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问责。
近年来,“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不断增多。上海同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莹表示,行政机关有时候存在越权、滥权或不作为等问题,法院如果在案件中发现问题,应出司法建议书,起到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
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
时下,物业问题逐渐成为一大热点。很多居民为住宅小区内乱停车、安保漏洞、装修垃圾和各种各样的噪音所困扰;有些业主动辄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的形式维权,使得物业在处理冲突的时候往往畏首畏尾,抱怨自己没有执法权,无能为力。业委会也无法开设银行账户,甚至没有明确的诉讼权利,无法通过合约保障业主权利。有过加拿大生活经历的法学博士杜松海认为,解决小区管理乱象的根本办法,是赋予业委会更大的权力。在欧美国家,小区业委会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开设银行账户,雇佣员工,独立管理财产,而账目需要经过独立会计师审计并公示。建议上海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修订,明确业委会有权作为诉讼主体进行诉讼,要求金融机构为业委会开设基本账户。 首席记者 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