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江河流域水质的严重污染,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工业大学教授杨亚达等23名代表建议,参照PM2.5的监测办法,建立我国江河流域主要地段水质状况公布制度。将江河流域水质状况的监测评价和信息公布常态化,开放有效的水质状况信息披露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流淌奔涌在大地上的河流,启迪了人的灵感与心智,滋养了人的生命,并托举起一座座城市、一个个乡村。江河冲刷着陆地,也包容、荡涤着人类生产的种种污泥浊水。问题是,江河承载有限,而人类发展欲望无期。
这既是人与自然的冲突,也是人与人的矛盾。人类经济活动导致的污染,其后果也由人来承受。和大气污染一样,水污染不仅影响本地,更会顺流而下、一路累积,去到江河流经的地方。
尽管各地不乏治理的努力,但仍有进一步强化的空间。一方面,旧欠未清,新账还在叠加,江河附近的过度开发并没有完全收敛。很多企业没有从根本上重视水污染的风险,一些地方政府也缺乏治理水污染的压力和动力。特别是,因为江河的流动性,一些沿线地方有一种“以下游为壑”的心态,在排污上鲜少顾忌。
另一方面,目前的水环境治理乏力,也与公众参与不足有关。而公众参与不足,则与相关信息缺乏公开透明有关。很多时候,大家对于水污染的认识,依然停留在浅表层,不过是一看、二嗅、三品尝而已。是黑水还是“牛奶河”?臭味有多刺鼻?自来水有否出现异味?等等。因为认知粗疏,意见表达当然简单化,甚至也不可能真正认识到水污染的严重性。
可见,无论是从公众的知情权出发,还是从治理的实效考虑,都应该尽快制定江河流域水质状况公布制度。日报也好,月报也好,总归要有一个常态化的制度设计,让公众知情,参与监督,以形成社会上的压力机制,推动政府主动治理、联防联控。就像PM2.5一样,以前人们只知道呼吸困难,现在则可以在实时披露的情况下,调整个体的活动。
实现水质状况公开披露,也并不存在技术上的门槛,关键还在于认识程度,在于我们是不是真的有决心转换发展方式,从以往粗放式、以牺牲环境和民众健康为代价寻求发展的思路走出来。
好在有关部门已经有所行动。据报道,今年环保部将出台《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名办法》,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10个城市名单;此外,还将建立黑臭水体管理信息平台,每半年公布全国黑臭水体信息。但愿这些措施能够尽快启动,并逐步细化。
空气和水,既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也是“公共品”,其公共性特征也决定了每一个主体都有责任,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