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委员丁雪枫表示,据统计,近年来全市物业管理纠纷频发,在政府热线投诉中占比超过50%。目前物业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业主委员会质量不高,成员良莠不齐,以职谋私现象严重;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建设不到位,部分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甚至侵害业主权利;三是行政监管力量不足。
丁雪枫建议加强业主委员会质量建设,包括设立“业主委员会顾问团”,吸纳小区内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业主;同时,加强社区综合党委、居民委员会指导力度,着重从党员、公职人员、居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中发掘推荐业委会候选人,占领基层阵地。
港籍政协委员宋欣介绍,香港的小区内有两类自治组织,一类是“业主立案法团”,其法团管委会由业主居民选举产生。另一类是由大厦住客志愿者组成的“互助委员会”,不属于法人团体,其活动准则主要是依靠居民的自愿合作,基本目标是在住户之间建立睦邻和互助的精神,提高居民的责任感。
“香港的社区服务是精细化的。”宋欣说,以养狗为例,香港对养狗问题实行差异化管理,如香港政府明确公屋不允许养狗,因为空间较狭小、人口密度较大。而在私人小区,则可由业主和“业主立案法团”协商确定,如果犬只滋扰邻居2次,就将取消该业主的养狗资格。而“犬只滋扰”广泛包括了犬只粪便污染、犬吠扰民、犬只气味惊扰到邻居等。
怡敏摘编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