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邀请市人大代表谈谈新的“三公”——公共权力、公共资源、公共服务——为何亟待公开透明的问题,代表们的解读是:因为行政权力需要在阳光下运行。这样的解读,符合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也是公众的殷切期望。
比如,同样是路边乱停车,为什么有的予以处罚,有的不予处罚?行政执法稍有不公正,公众就会产生疑惑,疑惑多了就会影响政府公信力。你说之所以“选择性执法”,是因为怕麻烦,是因为警力不足,但公众怀疑的是背后有无猫腻和交易。为了澄清公众的疑虑,公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理由,是个最好的办法,有无猫腻,阳光下照照,就一清二楚了。
再比如,保障性住房怎么建,怎么配套,怎么分配;国有资本怎么经营,怎么监管,也需要公开,背后有无猫腻和交易,在阳光下照照,就一清二楚了。
还有,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价格是否虚高,中间环节是否减少,背后有无猫腻和交易,在阳光下照照,就一清二楚了。
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吧,因为,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