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淘友彩霞告诉我,真是不算不知道,算了吓一跳,去年她在网购花销2万多元,是名副其实的“剁手型”消费。花小钱的袜子内衣内裤,花大钱的手机电脑旅游等等,都在网上买。
曾几何时,我也迷恋网购。足不出户,手指轻轻一点,化妆品、日用品、穿的、戴的、吃的、玩的,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淘回来的东西,颜色、款式、规格有时不如意,衣服穿一次放箱子了,鞋子不合脚送人了,化妆品擦在脸上长痘扔垃圾桶了。
去年夏天,我爱上团购酒店套餐,吃遍了满城大大小小的酒楼。有些星级酒楼,以前只能远远地看看,没想到团购能让我等穷人也进豪华场所“奢侈”一回。不过,团购套餐规定了日期,食客们蜂拥而来,必须排队等候,好不容易轮到我们了,预定的5人套餐3个人吃还要掏钱加菜,菜的分量比网站上的宣传图少了一半。
有次团购了西餐,一直到截止期的那天晚上我们才有空去吃喝。因约好的朋友没来,吃不完,离开餐厅时我要求把剩下牛扒打包,服务生说:“网上写着吃不完不能带走。”他说着拿来手提电脑,让我看团购的注意事项说明。
团购餐饮的次数多了,我发现这些菜的做法很是大众化,要想尝尝平时很少吃的美食,还得花钱另外点,结果吃完下来,实际支出远远超过团购的费用,名“惠”实“费”。夏去秋来时,我发现团购的餐费已有4000多元,那个悔只能埋在心里。
今年初冬,我在网上买了件羽绒服,收到后发现颜色不对,给卖家打电话、聊QQ,说来说去,终于同意换,但快递费要我出。等了两周,换的羽绒服来了,这次颜色对了,码数错了,郁闷之极再与卖家谈要求退款。卖家说:“发了货不满意可以换,但不能退。”算了,折腾得挺烦,我把羽绒服转卖给邻居的孩子了。
我和彩霞约定,2012年网购还得继续,但要认真学学相关法规条文,并互相监督,只淘自己真正需要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