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腐败频发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园林绿化局原局长赵桂强因收受贿赂55万余元,并有16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近年来,重庆、杭州、郴州等地均曝出了园林领域的腐败案。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一名主任、两名副主任及一名会计在园林绿化工作中发生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窝案”,其中管理处原主任赵莉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11次贪污公款170多万元、受贿3.8万元。
隐秘交易难监管
“一项普通绿化工程,财政预算投资200多万元,而实际工程造价只需六七十万元,即使是通过虚开发票套取70多万后,也没达到预算的投入额度。”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钟健认为,由于园林绿化工程领域包含较多技术含量和设计因素、采购招标无章可循、许多项目不透明,导致监管难度大,容易滋生腐败。
定价随意性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苗木特别是古树名木来说,个体差异性非常大,又具有唯一性,无法做到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
采购招标无章可循业内人士称,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景观设计、土方工程、给水排水、后期管护等等,涉及规划、工程发包、工程选材监理等环节,在这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有牟利空间。“以一棵原产地2万元的银杏树为例,供货商赚取2万元利润,加上运输费和预留回扣,最后开价一棵可能就达10多万元。”
移栽、补种无序,循环腐败受益苗木难以像一般物品一样登记入固定资产库,移植到城市的树木,成活率是个未知数,后期补种资金也给腐败留下了滋生空间。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比较廉价的小灌木,实际种植数根本无法量化,种七八千株入账1万株,很难发现。
监管难度大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廖家胜认为,园林工程中即便通过招标形式购买苗木,也难以做到相关人员不在其中拿“回扣”。陪标、议标、围标等各种违规操作也可能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
新华社记者 颜牛 李斌 程群(据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