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小时“套近乎”
今年6月的某天上午,张某照例骑着他的助动车在祁连山南路、万镇路一带转悠,寻找目标。不一会,他看到一名女司机驾驶着一辆机动车,速度不快,有点“抖豁”,一看就是新手。张某立即上前搭讪,他告诉对方,轿车排气管漏油了,要赶紧修一下,不然会有危险。张某说,自己会修车,可以帮她免费看看。于是,将信将疑的车主靠边停下了车。
多年的“经验”告诉张某,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完全消除对方的戒心,自己才有机会。他把助动车停在路边,打开轿车的引擎盖,装模作样摆弄几下,言之凿凿告诉车主,机油不够了。随后,他主动用助动车载着车主到附近的汽配店购买机油。回到原地加好机油后,张某再捣鼓几下,就告诉车主,差不多了!此时,警惕性低的人不但完全相信了张某所言,还对他感激不已。当然也有警惕性较高的,但张某很耐心,通过调看监控录像,检察官发现,他为了找到下手机会,最长的一次几乎花了4个小时“修车”。
试车一去不复返
得到车主的信任后,张某提出可以试车了,他先坐在副驾驶座上,待车主向前开了100多米后,张某提出,让他来试试,于是双方换位,再开了一段路后,张某提议,让车主下车,看看后面的排气管还漏不漏油。车主一旦乖乖下车,就中了张某的圈套。张某把车开离车主的视线,回到自己停助动车的地方,将车主留在车内的包翻个底朝天,偷走贵重物品,随后下车关门,把车钥匙扔在路边草丛中,自己则溜之大吉。此时,不明真相的车主还在原地等着“好心人”。
目前已查明,张某采用这种手法,先后盗窃了两辆机动车和一辆助动车,共3名车主的车内财物,包括:iPad、手机、信用卡、现金等,共计价值6000余元。受害人报警后,警方调阅监控录像,发现了张某的清晰影像,因其前科累累,很快就被锁定并抓获。前7次判决中,对于张某的行为究竟是属于诈骗还是盗窃,法院的认定并不统一。普陀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张某以给予帮助为由,支开车主,使车主的财物处于失控状态,其行为更符合盗窃罪的行为特征。
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