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15岁那年,母亲改嫁,丹尼斯离开家和学校,打工养活自己。他与朋友组成节奏布鲁斯乐队,做百货商店的橱窗表演艺人。他考取哈罗艺术学院,只学了一学期左右就辍学,理由是“为了专心发展音乐事业”。
1967年,他与朋友一起编辑充满无政府主义色彩的伦敦热门地下刊物《Oz》。这本“迷幻嬉皮”风格的杂志让丹尼斯与出版事业结缘,却也给他带来一场牢狱之灾。
1970年5月,当局突袭《Oz》编辑部,逮捕包括丹尼斯在内的3名编辑,控告他们“阴谋败坏公共道德”。这三个人出现在法庭上时仍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披着一头长发,穿裙子,看上去像女学生。
他们最初被认定有罪,遭监禁,被迫剪发,经上诉获判无罪开释。这个案例在英国曾名噪一时。
除了办地下杂志,丹尼斯还曾与一群嬉皮士和雅皮士大闹英国广播公司(BBC)演播厅,侥幸逃脱警察抓捕。他曾在电视直播节目中大爆粗口,气得母亲几个月不肯跟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