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办法》整合了巴塞尔资本协议Ⅱ和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形成了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资本办法》对高级方法的内涵做了规范,所谓资本管理高级方法,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高级方法是商业银行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选择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风险和监管资本的方法。商业银行申请高级方法应当在体制机制、计量模型、数据IT等各方面满足实施条件,经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采用高级方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
实施高级方法目的是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水平,让银行通过内部模型这个统一的“尺子”去量化风险,使银行风险管理更加系统化、一致化、精细化,推动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从定性为主转变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业务经营和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决策支持,实现风险、资本和业务三者有机结合,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营模式转型。
工商银行等六家银行历时十年左右,经过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应用完善,不断优化,已建成了第一支柱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体系。通过高级方法实施准备工作,六家银行打造了“升级版”的风险管理体系。银监会经过多轮评估、验收等工作,反复论证、督导整改,经评审,核准六家银行在集团和法人层面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此轮核准的具体范围为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部分风险类别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标准法。核准实施后,六家银行将按照高级方法的要求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
本轮以初级内部评级法为主的高级方法核准是我国银行业实施高级方法的第一步。下一步,银监会将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运用现场、非现场等多种手段督导实施银行持续满足监管标准,同时有序推动第二支柱核准、审慎推进第一支柱高级方法升级换代等工作,以实施高级方法为契机推动银行提高风险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