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一些在自己或家属提拔选用时“翻船”的党员干部,常用的违纪违法的手段是“改年龄”“造履历”。这一点,从中组部最新通报的3起案件中可见一斑—。
广东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找人伪造两个儿子的学历、工作履历和档案材料,使两人以干部身份办理工作调动;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干部姜晓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57年10月9日,自1993年以来先后4次更改出生日期,最终改为1963年10月15日;河南省睢县人社局干部葛涛,为给初中毕业的女儿安排工作,办理假招工手续,将当时只有15岁的女儿年龄改至21岁,将招工时间提前3年,后将其女儿调入县劳动局企业养老保险所工作。
近年来,各地曝光和查处的干部履历造假案件较为常见。盘点这些案件可见,“年龄、学历、任职经历”是造假多发环节,与年龄相关的还有党龄和工龄,任职经历还包括干部身份。
为何这些环节造假多发?云南行政学院研究员段尔煜一针见血:“因为与干部任用和提拔有关。有了利益驱动才会这么干。”
一种是“挣面子”。为了面子上好看,把履历弄得漂亮一点,主要表现是学历造假。
一种是“占位子”。主要是领导干部的子女或亲属,所谓“官二代”,不具备资格条件,或不走合法程序,通过伪造履历以获得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身份。
还有一种是“图帽子”。有的为了升迁提拔,把年龄改小一点,把党龄改早一点,把工龄改长一点,把学历改高一点;还有的贪恋权位,为了延迟退休或延迟退居二线,把年龄改小一点。
新华社记者 伍晓阳(据新华社昆明5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