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1987年实施房产总登记和土地总登记以来,制发过三版不同样式的房屋(土地)权属证书,名称、大小、颜色、颁证机关均不同:
1.1987年-1996年2月29日,在此期间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是分开的,其中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证书名称为《房屋所有权证》,封面颜色是咖啡色的,颁发机关是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国有土地的权属证书名称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封面颜色根据土地使用权来源的不同分为金色和红色两种,颁发机关是市或区(县)人民政府;
2.1996年3月1日-2003年4月30日,上海因实施房地合一的登记模式而改版了权证样式,所颁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为《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这一版的房地产权证尺寸比较大),封面颜色根据土地的权属性质和使用权来源不同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颁发机关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3.2003年5月1日至今,所颁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仍为《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但封面颜色仅有红色(集体土地和其上房屋)和绿色(国有土地和其上房屋)两种,颁发机关有过调整,现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记者 刘珍华 通讯员 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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