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夏我的九方篆刻作品经过层层严格评审,代表吉林省入选中国文化部与对外友协主办的《现代中国书法展》赴日本巡展,其中“中日两国人民友好万岁”一印刊登在日本的《现代中国书道展》专集上。此展是中国书坛在“文革”沉寂十年后的整体亮相。倏忽四十年过去,全国此展参加者已屈指可数。读旧作,忆华年,意未尽,遂谈谈印文中的“民”字。
学界对“民”的主流识定,出自郭沫若考证金文“民”(图一1.2)的观点:“均作左目形……而以之为奴隶之总称”(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一);其在《奴隶制时代》一书云:“横目的象形字,横目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郭老研究时没见过甲文民,“民字于卜辞不见”(郭语)。
我的北京师大前辈学长,中国现代民族学奠基人之一黄现璠(1899~1982),在著作《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里对“民”的古代用法研究后认定:“《尚书·盘庚》中看‘民’字义,可知该篇所记之‘民’,大多义指‘民众’,无一例指‘奴’义。”黄学长宏观谈的“民”,与具象谈“民”构形的郭老观点分歧但不能直接交集碰触。
有学者同意“民”的上部是眼睛,云:“其下是一个古文的‘十’字,在长长的一竖中间有一短横或一点,在此表示眼睛向下。”又云“‘民’的构形源自社会下层的民众,看见位高权重时候的低眉顺眼,十字强调了眼光的回避下视。”此说且绕且牵强,但也道出“民”非奴隶。
中国古代是否有过奴隶制社会,不是小文探索的问题。我赞同郭老左眼被刺“民”的说形,但认为其推出“民”本义指奴隶之观点是错误的。汉字中有遭他人奴役本义的字,大都出现手形,用手拖拽的“奴”、摁住的“妥” 、割耳的“取”,扔出的“弃(棄)”等等。郭老所析被人刺瞎一目沦为奴隶的情况不具普遍性,因为“盲目奴”不利于今后为主人干活。从字形分析“民”,字中亦无奴役其的“恶手”。我识定:“民”的真确初义,可以理解为收获时节,田地里农人弯着腰左手揽拢禾秆,右手持镰从禾蔸处齐刷刷开割。由于禾谷揽向左边,收割过程中左眼容易被摇曳的谷穗芒伤着。民字左眼下的“刺物”应指谷穗芒,金文“民”的竖中圆点或椭圆点象征这一刺芒有着不同形状的饱满谷穗颗粒。短横代点的甲文“民”(图二)当是契刻方便使然。
“民”字的构形源,来自先民在禾田收割时不幸被稻麦等作物芒刺伤到左眼的事故。寓意艰辛的“收割民”较“盲目奴隶民”具普遍象征意义。郭老一生没当过农民,也没“放下身段”接地气地去了解体悟数千载不变的农家开镰收割境况,自然无这方面概念。而早年为上海赴北疆务农知青的我,有过难忘的持镰收割经历。
悠悠历史,溯古抚今,也从历史背景宏观谈“民”。商朝中期继位后的商王盘庚决定将国都从奄(山东曲阜)迁往殷(河南安阳)。对于移民动迁,商王与商的管理层采取耐心劝导民众的方法。《尚书·盘庚》有相关追述,如:“视民利用迁”;“朕及笃敬,恭承民命,用永地于新邑”等。这里“民”的界定诚如黄学长“无奴义”结论,“收割民”的外延业已扩张到广大民众,因为倘若奴隶,动用暴力驱赶强迁就行,不必考虑民之所欲。
当年篆刻的“中日两国人民友好万岁”印,引出小文对“民”的重释。亦可创作一方“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万岁”印,讴歌热爱和平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