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账户难“复活”
世卫组织的一份数据称,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就超过了20万人。阴阳两隔后,大批原来存储于支付宝、余额宝、电商、游戏账号等网络中的“资产”一下子就“无主”了。
这时,逝者的亲人,可能会因不知晓其账户而压根不会去想这些“网络资产”;有的,虽知道相应账户,但可能因没有账户密码,也难以查询具体数额。
网络运营者,可能出于保护账户主人隐私等目的,一般都不会让非账户主人的人登录。
而且,不少网络运营者,都会在用户注册时声明拥有账户的所有权,用户注册后只拥有相应账户的使用权,也只限注册者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对于长期不使用的账户,他们会以“防止资源被占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等为由,将相应账户注销或回收。那样一来,那些账户里的“网络资产”,可能就会因账户被注销或回收而“灰飞烟灭”于网络运营者“口袋”。
虽然,有的网络运营者在明确注册者只拥有相应账户的同时也称,账户里的钱款属于注册者所有,可以被继承,也愿意在账户注销或回收后,协助办理相应手续。但是,如果账户是非实名制注册,注册者意外而亡后,其继承人又如何证明自己的继承人身份?如此,那些原本属于注册用户的“网络资产”,就可能随着注册用户突然死亡而难以“复活”。
有办法“复活”账户
对于一些网络运营商以服务协议等形式限制用户“转让、借用、赠与、继承”其“网络资产”的规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星海律师认为,那样的约定,本质上是视网络用户放弃自己的上述权利。虽然国内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对“网络资产”作规定,但只要那些“网络资产”是用户以合法形式取得,可以视为《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公民的而其他合法财产”,可以继承,可以“复活”,网络运营商也应为“网络资产”继承提供服务。
据了解,已有一些网站开展了“网络资产”托管业务。让网络用户将注册账户的密码作为托管物交由网站管理者托管,然后设计一个提取密码的数据。网站接受托管后定期向用户发送查询用户状态邮件;如果用户不按时回复邮件,就发送更多查询邮件;如果用户仍然不回复,网站就假定用户死亡或者生命垂危,然后将包含用户账号密码的邮件发送至用户指定对象那。但这种方式也有一个不足之处:如果用户因长期出差等原因而不回复邮件,他的账户密码就会被提早“泄露”,他的隐私也同样会被提早“泄露”。
也有人认为,如果用户增加“忧患意识”,也可以有助于“网络资产”“复活”。如用户在注册网络账户时,就将其名称和密码写于某一个本子上,甚至立遗嘱明确其“网络资产”的继承人。不过,网络用户多为年轻人,有多少人愿意迈过年纪轻轻就立遗嘱这道“坎”?何况,如果保管不当,那个本子就会被提早发现,相应“隐私”也会被过早公开,影响着今后的生活。
本报记者 罗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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