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2011年和2013年之后,本市第三次在所有区的监测点开展的专题调查,共1900人直接接受了相关问题的知晓度调查,内容涉及精神卫生知识、对精神疾病的识别能力、病因认识、求助方式以及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态度和偏见等,包括知识性判断和对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虑症等5个案例的分析,以及对患者所持的态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知晓率稳中有升
在基本精神卫生知识的层面,总体的正确作答率为75.7%,相比于2011年的71.9%、2013年的75.0%,保持在良好水平。和往年一样,个别知识点的知晓情况不理想,特别是仍有50%以上的受访者将精神疾病等同于“思想上有问题”,或者认为是受了刺激而造成的。
对病因存在误解
在实际案例中,更多的受访者能识别出所描述的精神疾病患者所患是心理问题,这一比例达到了81.8%,而在2011年时,这一比例仅为72.6%。但是对疾病的病因认识上,仍存在偏差。对抑郁症和焦虑症的案例,62.4%的受访者主要归因为“工作压力大”;对于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45.4%认为是患者“思想上的问题”造成的。只有很少比例的人认识到精神疾病是一类存在着生物学、遗传学基础的疾病,多数受访者仍将其归咎于个人主观的问题。
在求助方式上,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认识到需要寻求专业的帮助:心理咨询和看精神科医生。但对抑郁症和焦虑症,能够意识到这两类疾病也需要精神科帮助的人数比例较低。21.8%的受访者首选抑郁症的患者需要去看精神科医生,而对焦虑症,这一比例仅有16.6%。
把严重精神障碍轻描淡写地归咎于思想问题,看到正常工作生活已经受到明显影响,本人已经非常痛苦的焦虑、抑郁案例,但仍未意识到需要求助于专科医生的帮助。这很可能就是现实中一些疾病患者延误治疗,乃至不治疗的原因。
歧视偏见仍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众的精神健康意识在逐渐增强,对疾病的识别能力也在提高,但是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态度在近5年中几乎没有变化,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并未减轻。约42%的受访者对精神疾病患者持负面态度,他们也更倾向于认为患者是“奇怪的”,甚至认为更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市卫生计生委、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病预防和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在发布调查结果时同时强调,公民的心理健康,不仅关乎个人生活,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重视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既要增加对疾病的认识、提高治疗率,更要通过有效积极的宣传,摘掉人们看待精神疾病的“有色眼镜”,真正实现精神卫生法所倡导的“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