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表示,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最高法全年共发布43个改革文件,特别是增设巡回法庭、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法官逐级遴选、法官履职保障、法官违法惩戒等重要项目。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法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7项。
李少平介绍说,人民法院2016年司法改革主要有4大亮点——
■ 实现“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
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2016年,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普遍实现了“四个改变”。
改变了院庭长批案不审案的情况,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
改变了法官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优化了司法人力资源配置。
改变了层层审批的模式,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
改变了盯人盯案的传统审判管理机制,逐步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转变,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2016年全国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23件37人基础上,新纠正重大冤假错案达到历史新高,其中河北聂树斌案、海南陈满案均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人民法院正抓紧研究制定健全发现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机制的指导意见。
据统计,2013至2016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 防止“立案难”多解民生之忧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回头看”,通过督察、暗访,切实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2016年,全国法院登记立案1630.29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上海浦东法院开发“二维码”自助立案系统,每个案件平均立案时间只有15分钟。
■ 以失信惩戒为抓手破解“执行难”
2016年,最高法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同年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73万例,限制615万人次购买机票、222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基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