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起案件分别是,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顾雏军(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以及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
2016年10月,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条件,依照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2013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顾雏军申诉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立案审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进行审查期间,顾雏军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顾雏军提出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条件,依照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对于李美兰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本案原一、二审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存在低价转让情形、股权受让人是否存在恶意等其他事实亦有待进一步查清,且再审期间出现了关联案件仲裁裁决被撤销、法院立案受理股权转让协议撤销之诉等新情况,为彻底查清本案事实,依法公正处理,裁定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指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将直接提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
值得一提的是,12月20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2016年11月27日正式对外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也指出,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