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鲁迅中学高三(4)班
前些日子,老师带我和一位同学至思南书局参加文学活动。
正值暮秋,思南路上红叶落了一地,尤其是从武康路转入的那一段,美得令人不禁心生吟诗之念。在这样的时节参与文学活动,心情十分愉悦。思南书局近期每天都有一位作家“驻扎”在此,担任店长,与读者进行面对面交流。这一次是文学大师陈子善先生。活动四点正式开始,但陈先生三点就到了。他穿着他玩笑中的“饭单”,正与读者谈笑风生。我着实有些难以置信,近期活动我已几次赴此,未见哪位作家会提前一小时到达,不夸张地说,我甚至还上网搜了照片对脸。随后才扫除疑惑确认果然是他。面对这样的名家,我不敢冒昧打扰,便揣着一颗激动的心在一旁等待。陈先生十分平易近人,仿佛所有的书友都是朋友,连小朋友都不例外。为我签名时,老师替我说了我的梦想,他便在书上一字一字地写:“祝你梦想成真!”说了许多鼓励的话,再小心翼翼地签上名,盖好章,比小孩子作画还要认真。
作家这般用心也不算是第一次见,上一次我们仨赴思南书局遇到文学评论家张定浩,拍照时,他得知我们老师也是作家,一定要被他称为前辈的老师站前排中间,自己选择屈身与我和朋友并排站两边,与往常的作家签售会留给我的印象完全不同。我曾参与过某位作家的签售会,那真正是“速战速决”,不愿和读者交流。而陈先生对读者的友善,张先生对我们老师的尊重,使我想到了“人民作家”这几个字眼。
从古至今,远至柳宗元、白居易,近则鲁迅、巴金,国外还有霍桑、列夫·托尔斯泰等等,为民写作的作家们数不胜数。他们被人们铭记,除其文学造诣外,难道不是因为这“民”字?身为一名学生,在这里贸然谈论作家大概有些不妥。但无论作家写作也好,还是我们写作也好,都应该为人而写。老师说:“文章是写给人看的,不然则是日记。”确实,宏观上看,文章大抵可分为这两类,而日记相对较少。因此我们作文,应从民的角度思考,为民而写。
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文学,这个问题竟使我思考了许久。文学是个神奇而又神秘的东西,如伊甸园的苹果,充满令人向往的未知。我曾写过这么一段话:“小时候喜欢音乐老师,因为喜欢音乐;长大了喜欢语文老师,不单是因为喜欢文学,更多的是因为语文老师能做朋友。喜爱文学的人,彼此之间总有种亲和力。”这大概也是原因之一吧。
在我看来,文学活动大抵分为写作、交流和阅读。对我来说,阅读时与作者产生的共鸣,文学交流的心灵碰撞,写作宣泄的畅快,都是享受。这便是文学的魅力。它能保留你的幸福,也能将你的悲伤化为诗意。我无法掌控人、事、景,但能掌控我的文字,把它们变成自己想要的,自己眼里的,我在文学中找到了一种能够掌控的自由。
而归根结底,还是得回到这个“民”字。永远只有人民的文学,才能传世,不然则是空谈,转眼灰飞烟灭。所以我感谢“民”,乐意用文字与“民”交流,每一次的共鸣都会使我欣喜不已。曾有一位作家写过,一篇文章用心写完,总会有种成就感。这种成就感就来自于每次停笔重新看一遍文章时心里想的:我又传播了一个正能量;我又写了一篇耐看的文章;我又为民而写了……
因此,我感谢那两位作家“功夫在文外”的温润,让我对文学有了更深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