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学时,何先生辅导;毕业找工作,何先生推荐;到了恋爱、结婚的年纪,何先生介绍。小弟收入不高,经常向何先生借钱。多年前,小弟又来找何先生,这次不仅是借钱,还希望何先生和他一起买房。按小弟的说法,这套房将来要拆迁,到时候分到房子和钱,两家人一家一套。那时何先生手里也没多少钱,而买房子需要的不是一笔小钱。何先生妻子知道后,坚决反对,但何先生不好意思回绝。这样,何先生和妻子大吵一架后,拿出家里的全部积蓄不说,又将自家的房子抵押,凑齐了全部房款,交给了弟弟。当时说好一家出一半的钱,所以房屋抵押后,由小弟夫妇每月还银行贷款。购房手续都是小弟办理的,产权证上写了四个人的名字,何先生夫妇和小弟夫妇。
前段时间,这套房子真的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小弟与征收单位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取得了两套安置房屋和一笔征收补偿款。可当何先生和小弟谈分割征收安置房屋和补偿款时,小弟却称,购房时是向何先生借款的,之所以产权证上写了何先生夫妇的名字,是为了将来拆迁时如果有人头费,可以给何先生夫妇,而本次征收按房屋面积计算补偿,没有挂名费的另外补偿,因此不同意将一半的征收补偿利益给何先生,只同意给何先生一点补偿款。无奈之下,何先生夫妇将小弟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征收补偿利益,确认其中一套房屋归何先生夫妇所有,小弟夫妇向何先生夫妇支付一定金额的征收补偿款。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征收房屋系产权房,何先生夫妇为产权共有人。现该房屋被征收,何先生夫妇要求分割征收补偿利益,于法有据。对于小弟称何先生所出房款的性质是借款,但其并未提供借条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也未提供还款凭证,更与产权登记情况不符,不应得到法院的采信。有关挂名费一说,更是小弟主观所述,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所得的一套征收安置房屋归何先生夫妇所有,由小弟夫妇向何先生夫妇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款。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洪林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