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24版”,某证券报昨天头版这样的标注让不少人怀疑是不是看花了眼。虽说中国的报业,曾有过集体加厚时代,一天出上百个版并不鲜见,但那早已是过去时。当下纸质报业生存发展的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瘦身”已成为了趋势。
逆势之下,这家证券报能够出1024版自然成为了关注焦点。值得注意的是,去年8月,另外一家证券报曾单日出刊904个版。在这些版面中,几乎90%以上的内容都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披”)。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高峰时,单日几百版往往是一些证券报的“家常便饭”。曾经有人计算过,读者在购买到这些报纸之后,送到废纸回收站,不仅不赔钱,反而还能赚钱。而对于报社来说,虽然印刷费用大幅增加,但是由于信披不是免费的“午餐”,相关上市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因而报社也不会吃亏。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每年在这个方面的开销肯定会计入“三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最终还是由股民来“埋单”。
“报”厚三尺,非一日之功。这些报纸能够在行业处于衰落时“逆袭”,很重要的一点还是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有着佷大关系。
熟悉中国证券市场的人都知道,在沪深股市开始的头几年,只有两家指定信披媒体:深交所的《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的《上海证券报》。后来,随着这些媒体的主管部门发生改变,加上证监会陆续增加了几家指定媒体,形成了现在的信息披露格局。
《证券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2007年1月证监会颁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也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证监会指定信披媒体制度应该说是沪深股市的创新,在一段时间内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作用。但是指定媒体很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特别是会加重上市公司的负担,并进而转嫁到股民身上。从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情况来看,信息披露的要求一样十分严格,但在渠道的选择上,远远走在了我们的前面。
2013年4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上市企业可以通过推特、脸书等社交媒体发布关键信息,前提是要事先告知投资者他们将使用哪家媒体,这样更有助于上市企业合理使用社交媒体对外披露信息。事实上,从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开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上市公司应该通过一个公认的信息渠道进行公开披露,具体披露媒体由公司自己决定。
如今,网络等新媒体正在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互联网更可以具有快速、高效、可检索的优点,上市公司、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会更没有障碍,对于原有传统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修改是大势所趋。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2018年证监会的工作重点,其中也包括信息披露。几百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既不“绿色”,更不“市场”。作为主管部门来说,或许应该考虑从指定媒体到设定媒体准入门槛,让更多投资者熟悉的媒体参与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加强新媒体与监管机构、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动,把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与保护投资者有效结合,大幅降低信息披露的相关费用,让股民少“埋单”,甚至不“埋单”,让信息披露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