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市民家庭财富从少到多,家庭财产的内容越来越多元化,除去现金,还有有价证券、股票、保险、珠宝首饰等,特别是房产的升值,老人的遗产不再是“三瓜两枣”。同时,家庭关系也变得日益复杂,老龄化加剧、离婚率提高、再婚增多,家庭小型化,家庭利益格局错综复杂,而公民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家庭财产增多,当有些老人突然离世,对身后事没有留下安排,导致处理遗产继承困难重重。如家属明知其有股票、有银行存款,甚至有理财产品,却因资料不全,账户、密码不明无法认领;也有一部分老人留有遗嘱,但缺乏法律意识,又没有专业人士把关,该说的没说,不该说的说得太多,导致遗嘱无效。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不仅使家属在处理后事时生出了许多麻烦,也使有些家属不满意协商的遗产处分,以致亲人反目成仇,给家庭、社会造成诸多不安定因素。有些老年人捐献遗体的爱心、丧事简办的遗愿也往往无法落实。
随着社会观念的日益多元化,许多老年人的生死观念及心态更加豁达,以“不给家人留麻烦,不给自己留遗憾”,写个遗嘱免得以后节外生枝,预先安排身后事这个“忌禁的话题”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所接受,这不仅仅是一份法律文书,更是一种爱心和责任的表达,也是心态和观念进步的体现。
理智处理好身后事,也要做好功课,例如,不妨搞个“家庭档案”,将自己的养老金银行卡、存折、股市信息、保险合同、房产证等资料及贵重物品,一一记录在册,妥善存放,以利身后家人寻找处理;订立经过公证的遗嘱,消除纠纷隐患、保护财产安全、简化继承手续。虽然这也要花一些成本,但避免了身后家属旷日持久的官司,来来回回的折腾。
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应该为老人提供方便,比如老人免费立遗嘱的年龄可适当降低。防止出现财产继承出现问题,造成市民手续难办,耗时费力,社会财富不能正常流动而造成损失。
家人也要对老人的愿望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尊重,不能因老人立下的遗嘱没有满足自己的心理目标而不愿行孝。 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