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场景,总让我挥之不去。
有一位母亲已70多岁了,女儿也人到中年,女儿的儿子正在读高中。每次女儿生日,总是买了菜,买了蛋糕,去父母家,与父母团聚。
今年,依然如此。女儿在厨房忙完,菜摆上了桌,蛋糕也插上了蜡烛。老小五人已桌边坐定,女婿正起立向二老敬酒,女儿一声“慢着”,随即“扑通”一声跪倒在母亲膝下,说:“妈,今天是你的受难日,让我一拜”。语毕,三叩首。
父、母、婿、儿子,全体愕然。特别是儿子。
女儿的父亲跟我讲述时,仍含泪花,喃喃:真是个孝女。
不知道女儿在自己快50岁时,向自己的母亲跪拜,是自己参悟了人生,还是给儿子以教育?
可能两方面的因素都有,但是,这不重要。
让人惊奇的是,这样一个令人心生感动的场景,却有很不以为然的议论:生育只是正常生理现象,有必要如此夸张?还有人拿出纪伯伦的诗,说,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言下之意是,生孩子只是父母自身生理的需要,不必过于恩重于心。理性得道貌岸然,还带着西方文化的高傲。
我的内心不能容忍以这种理性的表达,去亵渎女儿下跪的圣洁画面。可是,情感与理性之间关系的诘问,却一直在心头留存。
有一年春节,杭州一个大医院的护士,告诉了我这样一件事。
一位捐献了儿子肝脏的母亲,也可能是父亲,在春节,突然微信医院的器管捐献协调员:新年之际,思儿更甚,不知吾儿当年为社会所尽之微薄之力是否健康延续?代问候,祝他们新年快乐!
这是全家团圆之日,父母对去世孩子的深切怀念,转移在了有着儿子肝脏的受捐者身上。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的个人资料保密。这就是说,移植器官手术后,捐者家人和受捐者,都无法认知对方,也不必认知对方,交钱走人,无需理会,以后各自安好。《条例》是理性的法则,应该全民遵守。
可是,马上,受捐者来了回应:叔叔阿姨,你们的新春祝福收到,我已泪流满面,我能体会到为人父母对于孩子的那份思念,因为你们的孩子,我得以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感受那么多美好,夜里我时常摸着自己的右上腹,默默地对他说,我们一起好好活着,努力创造另一个奇迹。如果有机会我想替你们的孩子来孝敬你们到终老。
这是捐者家人与受捐者的一次超越理性和法则的情感交流。
如果是纯粹的理性评判,对捐者父母而言,你生了孩子,实现了自己的生理需求,孩子去世,捐了肝脏,完成了一次对别人的救助,任何牵念都属不必。而对受捐者,更属一次病体的治疗,他完全可以隐匿于人群里,平静地生活,不必理会捐者父母的问候。
然而,不仅捐者父母有思儿之情要表达,身体恢复得很好,已经能跑半程马拉松赛的受捐者,也有内心的感恩要倾诉。他站了出来,泪流满面地要求孝敬捐者的父母。他对朋友说,看见叔叔阿姨这样想念他,我真的很想去见见他们,但我知道这不行,所以只能用文字来诉说我的感激。
这已经够了。人们看到了他的人性之美,看到了他的良知和感恩之心。人是情感动物,受恩于人,总会有释放感恩的冲动,很难被理性所束缚。就如下跪的女儿,母亲给了她生命,感恩之情会伴随一生,她总有叩拜的一天。理性,可以让这个社会形成规范和具有条理,但是,情感和道德,却可以让这个世界具有温度,让人们的生活变得色彩斑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