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老宅动迁,分得一笔动迁款,父母看中一套离镇上不远的三房二厅二卫面积180平方米的住宅,分得的动迁款只够付首付,其余只能银行贷款,算下来借贷十五年,每月要还五六千元贷款。当时小米大学刚毕业,正在找工作不能贷款。经协商,只能以父亲为主贷人并以父亲的名字还贷。想想每月要还贷5000元并还15年,父亲开始犹豫不决,但又舍不得已经看中的那套房,便提出贷款由小米还。小米也应允了。办完贷款手续,拿到产证,产证上产权人写了父母、小米三个人的名字。父母将新房简装后便搬了进去,小米则逢年过节回老家与父母相聚。小米每月除还贷5000元,另给父母1000元生活补贴,加上生活开支,工资所剩不多。但小米无怨言,从牙缝里省下钱,贷款在沪购房。
最近,小米突然跟父母闹起了矛盾。原来小米与同单位同事小金谈恋爱了,两人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很快谈婚论嫁准备婚事。小米本就没什么积蓄,眼看婚期临近,焦急的他特地回了趟老家,跟父母商量办婚事急需用钱,让父母“资助”点。父亲竟一分钱也不肯给,父亲的冷漠令小米十分不满,从不跟父母顶嘴的小米脱口而出:“分房,我拿走我的一部分办事”。见儿子竟敢动房子的脑筋,父亲火气也上来了,父子俩差点动手,在母亲的劝说下,两人止住了吵架,小米回沪找到我,问自己到底有没有份额?
我首先让小米找找当年动迁协议,看看自己有没有份额,有多少份额。其次即使当初动迁小米没份额,但产证上登记有名,也应该有份额。第三,小米一直在还该房贷款,已还了三分之二,米父的说法站不住脚。我劝小米好好跟父母商量,小米见我讲得有道理,就让我跟他父亲通个电话。电话那头米父放软了语气,想听听我意见。我从法律角度告诉他,小米是产权人之一,一直在还银行贷款,对这套房享有份额。现小米办喜事急需用钱,作为父母也应帮忙,何况小米自参加工作以来,每月给家里汇生活费。当初买房时因为小米还在找工作,父母也不知道儿子会在上海工作,所以就买了大房子。我的意见是如父母有钱资助最好,如确实拿不出钱,也可将房子换小,用差价办喜事。
米父似乎对我的建议没异议,主要就是怕以后有个头疼脑热小米不管,想藏点养老钱。我告诉他,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何况儿子平时对家庭是尽到责任的。米父这时也抱怨,现在夫妻俩住的房子确实太大,平时要花好多功夫打扫,并表态会跟儿子好好商量,把喜事办好。
人民调解员 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