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我乘坐家乐福班车时,由于司机急刹车,导致我左胫骨骨折。事发后,我被送入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出院后伤残鉴定为十级。9月份,我与负责班车的隆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事故员在派出所调解,现场经过事故员测算表示可以赔付9万多元。谁料10月份,当要去保险公司赔付时,他们却打电话过来反悔,告知我是他们算错了,赔付金额只有3万多。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我现在投诉无门,请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助协调解决。
读者 陆女士
【本报调解】
据陆女士反映,她是去年3月29日上午,在乘坐共康家乐福的班车时,由于司机急刹车,导致她跌倒,造成左胫骨骨折,交警在事发后认定驾驶员全责。9月份,经过手术恢复后,陆女士拿到司法鉴定书,鉴定为十级伤残。
9月28日,她与负责家乐福班车运营的上海隆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事故员约在通河新村派出所协调赔偿事宜。对方将陆女士的鉴定证书拿去,列上了十项赔偿金额,算下来总额为9万多元,随后事故员还表示:如果保险公司赔付少了,将由他们补上。双方当时都表示没有异议。
10月份,就在双方约定要去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时,隆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姓方的事故员打电话来告知陆女士,是他们算错了,赔偿的金额应该是3万多元。
“怎么一下子少了这么多?当初都已经谈好了,白纸黑字,还有在派出所民警的录音,他们怎么能说反悔就反悔呢。”对方的突然变卦让陆女士十分生气。随后大半年的时间,对方态度十分强硬,再也不主动联系陆女士谈赔偿事宜。
记者联系了隆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处理事故的事故员方先生。他先表示:“我们一切都是按照正规程序办理的,是陆女士虚报了自己年龄,少报了十岁才导致有了价格的差异。”
然而这一说法遭到了陆女士的驳斥:“他们是处理事故的专家,赔偿金额是怎么个算法也没跟我讲过,况且我的年龄在司法鉴定书上都有,出院的小结、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事先都给过他们,怎么会有虚报一说,简直是无稽之谈。”
当记者再次致电隆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时,这位方姓事故员态度极其恶劣,表示记者无权过问此事,同时也对记者身份提出了质疑,当记者表示可以约双方当事人前来报社调解时,这位方姓事故员一口拒绝,扔下一句“你算老几”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市民坐上家乐福的班车摔成了骨折,事故处理的基本赔偿竟出尔反尔,如此态度,家乐福的班车不知您还敢不敢坐?
本报记者 陆常青 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