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但黎老伯想着只要自己对他好,以后说不定还能为自己养老送终,反正自己也没有孩子,因此,就把这个继子当亲生的来养。这样,一家三口过上了幸福生活。如今,黎老伯的继子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如黎老伯所愿,继子和他的关系处得还不错,逢年过节也会携家带口来看他们夫妻俩。但前段时间,妻子的离世,打破了这一切。黎老伯在与妻子结婚前就有自己的房子,房子是公房,承租人是黎老伯。等妻子的丧事办完后,继子找到黎老伯说,想要把户口迁到黎老伯承租的公房处。理由很简单,怕黎老伯百年后,物业公司把这套房子收走,还怕黎老伯的其他兄弟姐妹来抢房子。可毕竟是继子,妻子在世的时候,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妻子一过世,继子就说要迁户口,如果继子的户口迁过来,他再要求住进来,以后黎老伯身体不好,想以房养老怕也不行了。带着疑问,黎老伯来到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康恺律师对他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意见。最后,康恺律师表示,若以后黎老伯有需要,将为他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