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晓军通报了普陀区检察院监护困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并介绍了该院立案监督的一起遗弃儿童典型案件“吸毒妈妈为何被撤销残疾女儿的监护权?”,与会领导及专家学者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追索抚养权工作开展的路径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普遍认为,国家监护追偿近亲属抚养费的意义重大,能够实现最大的利益保护,最强烈的社会警示。也有与会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庭审中,支持起诉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规定,使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角色处于尴尬之中。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有益实践,以推动检察机关在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据介绍,所谓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是指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包括被父母遗弃、被监护人放任不管、被不法侵害的儿童。针对困境儿童的保护,各部门在长期工作中初步形成一套工作流程,例如由民政部门提出撤销困境儿童父母的监护权,检察机关对其父母的遗弃罪提起公诉,并支持开展撤销监护资格起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