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申城机动车实际保有量达430多万辆,各类非机动车总量突破1600万辆,注册机动车驾驶员650多万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达100万起以上。
1997年,《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于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作过三次修订。面对交通安全和交通拥堵的严峻形势,伴随各类新型车辆和通行工具、新型道路交通违法形态不断涌现,道交条例修订,势在必行。
3个月来,交通大整治的实践经验,需要立法固化有效措施;同时,执法突出问题,需要立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破解瓶颈。其中,扭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现状,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面貌显著改善,立法将细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涉及:违反禁停标志、标线停车和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法律责任;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多次交通违法逾期不处理的法律责任;行驶证被暂扣期间上道路行驶的法律责任;暂扣车辆、通行工具的行政强制措施。此外,代表们提出,交通秩序是申城社会治理重大短板,交通大整治不止要改变交通面貌,更要重塑规则意识;良好交通秩序,不止需要立法,更要执法,建议用2-3年规范执法,维护交通规则,形成良好出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