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
深交所昨天发布的事先告知书称,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款91亿元等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这将是首例因重大违法而强制退市的案例。深交所称,公司可以在收到告知书的十个交易日内,提交不强制退市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等材料,以及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证监会开出相应罚单
长生生物昨天还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产品抽验不合格、全面停产及召回的信息以及相关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未披露被吉林省食药监局调查的信息;未披露长春长生相关产品GMP证书失效和重新获得GMP证书以及2015年至2017年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
对此,证监会开出了罚单,除了罚款外,还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这个罚单最大的意义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了。长生生物目前简称已更名为*ST长生,停牌已经近一个月,停牌前的股价为3.94元。股价从事情爆发前的24.55元下跌至今,跌幅高达84%,投资者损失惨重。
证监会最终认定*ST长生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正式给予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因*ST长生虚假陈述而导致存在投资损失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ST长生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公开信息,在2015年12月1日到2018年7月23日之间买入*ST长生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3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长生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截至7月10日,*ST长生在册股东数为2.48万户,这2万多投资者事先都不知情,事发后股价连续跌停,基本上都没有机会出逃,损失很大,应该都可以向公司索赔。
本报记者 连建明 许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