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进一步表示,市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文明办正参照本市公共场所的“七不规范”,将研究制定和颁布实施居住生活领域的“行为规范”。同时,将探索把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居改非”、拒交维修资金等违规违约的不文明居住行为纳入公民个人征信系统,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也就是说,今后做出不文明居住行为的业主将面临‘失信惩罚’。”
摘编自《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