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时,原市卫生局纠风举报投诉电话和原市卫生局信访电话也改由“12320”统一受理。
与此同时,从7月1日起,本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上级部门监督投诉电话,也统一更改为“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投诉电话12320”。
市卫生计生委已作出明确规定,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主管单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凡接到由“12320”转来的监督投诉电话,均要按规定认真做好登记、核查、处理、反馈、整改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处理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