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看到报纸上的“拼假攻略”,我不禁心旌荡漾起来,脑海里浮现出“南非肯尼亚15天游”;“美国东西岸14天游”;“欧洲古堡10天游”……下一次的长假啊,我将身处何地?
可惜,很快,我的美梦就被一纸通知击得粉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至,为保证公司及时应对任何突发状况,即日起至3月16日,所有员工一律不得休假,请病假需经上级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否则一律以旷工计。”
唉,这就是现实啊。虽然拼假计划中的节日都在3月16日后,表面上看,3月15日前禁止休假并不意味着对后面拼假的否定。但这样的通知,意味着怎样的企业文化?而这样的企业文化,又意味着能否这样“不负责任”地休长假?你懂的。
这个“拼假攻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时间来计算的,年休假时间还不算很长。而在我们外企,新入职两三年的员工往往已经有了20天的超长休假,如果再与节假日叠加,那基本上可以一个月白拿工资不干活了。别抱怨老板不人性,自己都不好意思请假一个月;况且,如果你可以消失“整整”一个月,那又为什么不能消失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乃至永远地消失下去呢?想到这里,谁还敢请?
据说,为了合理调配“休假资源”,错峰避谷,老板们正紧急研究对策,说不定会让大家先递交休假计划,再抓阄决定各自能“享用”哪个小长假。至于我,暂时还愁不到那么遥远的“五一”“十一”,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情人节能不能准假。
上星期朋友送了一张餐券,说是可以在香港广场楼上一家法式餐厅享用一套下午茶情侣套餐,餐点的名字是“爱情灵药”。怪我嘴贱,马上就鲜格格地向女朋友汇报,说要陪她度过浪漫一日。她盼星星盼月亮等了一星期,没想到却撞上了这张“禁止休假”通知,让我怎么不乱了手脚?和女友商量能不能改到晚饭后去吃?惹来一顿臭骂:“巴子!啥人半夜里去吃下午茶?”
唉,拼假啊拼假,先让我能按需分配,兑现自己的法定带薪假期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