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介绍,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4万件,判处罪犯105.1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7%和4.4%。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死刑核准权,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各级法院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6.9万件,判处罪犯10.5万人;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1400件,判处罪犯1867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88.7万件,同比上升10%。各级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313.9万件,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为67.3%。此外,最高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全面加强对地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就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