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喜欢动物,猫狗鼠兔、鸡鸭鱼鸟等常规小动物都一一养过。还在寝室养过鹅,是从菜市场救下的,为此涂过打油一首:“有鹅一只,搔首弄姿。延颈鼓翼,其声如嘶。招之不来,挥之不去。昂藏睥睨,随处溲溺。眷而顾之,使我心愁。今而叹息,将欲谁怨?”更不用说形形色色的各种昆虫了。
童年住在草木葱茏的大院子里,还有清清池塘。在水边,两手一捏,就捉住一只蜻蜓,隔空一撸,就收获一只蝴蝶。有时翻开石瓦,就能逮到蛐蛐,装在竹编小笼子里,虫声新透绿窗纱,可以对视半天。后来听说王世襄小时经常臂上架着大鹰或怀里揣着蝈蝈到学校上课,多么神气!还曾在后海塘捉到一只手掌长的大蚱蜢,泥土色的,如获至宝,关在我的玩具大飞机机舱里,还仔细铺上青草。第二天早起去看它,却已经死了,难过很久。
小时候喜欢看蚂蚁搬家,有时故意设置路障,让它们辛苦地跋山涉水。或放上各种吃食,看它们欢欢喜喜奔走相告,然后浩浩荡荡把东西运走。法布尔笔下的蚂蚁最是骄傲,《昆虫记》中有段描写:“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掉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
那“胳膊下夹着吉他琴”的蝉,也是小孩子的玩弄对象。爱唱歌的蝉却是不好捉的,它有五个眼睛,无论从前后左右或上空的任何角度伸手,都会被它敏锐察觉,便悄然高飞。但蝉却是聋子,在树下放串鞭炮都不足以把它惊扰。聋子的嗓门一般都很大,可怜它卖力地唱着歌,人们却形容为“蝉噪”。而它其实是把歌唱当作生命的,蝉的胸部有一块巨大的响板,为了安置这个扩音器,它把其他生命器官都压缩在身体角落里了,多么敬业。由于蝉居高声自远,便有了高洁的象征寓意。戴叔伦有《画蝉》诗:“饮露身何洁,吟风韵更长,斜阳千万树,无处避螳螂。”看来虽高洁却不顶事,除了人类之外,蝉还有天敌螳螂,经常被无影手一下掳去了,无处可逃。
我是喜欢自带兵器的螳螂的,威武,碧绿。宁波话唤做“吃发头螂”,它真的喜欢吃头发,拔一根长发戳到它嘴里,很快就吃得只剩一小段扔了。便经常恶作剧把螳螂放在大人的头上,让它一次吃个够。小时候每天不搞点破坏就觉得不过瘾,我在蜗牛壳上画过画,把钻洞的蚯蚓拔出地面,帮蚂蚁连续翻身累得它筋疲力尽,捡到西瓜虫就当玻璃球来回滚,捉来菜青虫做了铁板烧,看到树下挂着皮虫,必拿回家剪开……小时玩物,不一而足。还有一种神奇的七星瓢虫玩法,就是要寻觅刚从蛹壳钻出的七星瓢虫,还保持着懵懂的痴傻状态,猝不及防推它从高处掉下,它便受到巨大惊吓。一两天之后,它的鞘翅逐渐生长变硬,但七个斑点却始终不能出现了,变成了一只无斑瓢虫!
还有一些比较浪漫的玩法,《浮生六记》中说:“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沈复真是个十足好玩的人。我没这么淡定地玩过蚊子,但曾捉过萤火虫放在蚊帐中,想象成夜晚的郊外星空,可以带来好梦。晋代车胤对待萤火虫却是实用主义的,他少时家贫,夏天以练囊装萤火虫照明读书,想一想还是很浪漫的。去年行走在美国肯塔基的乡野,夜色朦胧之时,突然看见草坪上拔地而起一朵一朵的萤火虫,在晚风中倏忽往来,悠然明灭,瞬间找回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般的童年感觉。
伴随着自然和昆虫成长的岁月,是足够幸福的。感谢无拘无碍的童年,尽享天地山川的荣馈。那时我们有不曾蒙尘的双眼,那时我们可以和万物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