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房享受优惠却被搭售1.5万元搜房白金卡”……近期,搜房网搭售白金卡一事被众多媒体和专业人士指出涉嫌违规,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公众普遍认为,此案与“买车若想获得优惠,必须在4S店中的驻点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等情形类似,是一种“捆绑销售”,但是这些表面看起来很像搭售或“捆绑销售”的行为,其本质到底是什么?“搜房网”所从事的这一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在传统民商法体系中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目前还未有定论。6月13日,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就此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与会法律专家纷纷发表看法,各抒己见。
1案件回顾卖房搭售白金卡
2011年8月,孙先生看中松江泗泾“同润菲诗艾伦”一套总价100余万元的房产,销售员表示可优惠10万元。但当他支付定金准备签署购房合同时,销售员却突然提出,必须要购买一张由搜房网发售的价值1.5万元的“白金卡”才能享受这一优惠。尽管这样一来,他得到的实际折扣仅为8.5万元,因为中意房源比较紧俏,他只好无奈地支付了这笔钱,得到一张语焉不详的收据。
事后,孙先生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搜房网没提供任何服务,凭什么收取服务费?”于是孙先生委托律师向松江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状告“搜房网”和上海垄景房地产公司,理由是其被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今年4月16日,在松江区法院的调解下,孙先生与两被告——搜房网和垄景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两被告自愿“退一赔一”,补偿孙先生3万元。
2是否具有正当性?
“搜房网不具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资质,不然的话,其正正当当地从事的这一中介服务就不会受到质疑和指责,它也不会对孙先生进行补偿。”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娜指出,由于房地产属于特殊商品,房地产居间服务也受到相关法规和规章的约束。2011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可见,现行规章对房地产居间业务的服务提供方设置由行业准入门槛,不具备这些条件或未进行相关备案的,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违反了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在此情形下,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背消费者购买意愿的搭售行为是不正当竞争的产物,但搜房网这种‘居间’性质的电子商务模式,似乎并不是简单的‘强制搭售’。”华东政法大学法治新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巢立明认为:“这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能够满足开发商,网站和购房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利益,虽然能为市场经济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和活力,但是这些都掩盖不了它可能不能从事房产居间业务的这一事实。”
3能否从事这一业务?
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沈栖指出,“在孙先生的个案中,其实争议的焦点不是‘捆绑销售’,而是该网站是否提供了作为孙先生所付出的1.5万元对价的相应服务。若是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收取这笔费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值得探讨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除却孙先生个例,仅从该网站的惯常做法上来说,这种行为构成了该网站与购房者之间的房地产居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东的看法认可搜房网的居间服务作用,他说,首先网站向购房消费者提供了有关房地产买卖,包括房源和可享受的折扣等信息,即其所称的“信息服务”;其次,尽管该网站所提供的这类房地产信息服务模式在现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尚未有明确定性和规范,但这一电子商务模式符合传统民商法体系中的“居间”的各项主要特征:网站成为开发商和购房消费者之间的中介桥梁,为购房消费者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网站在促成合同成立时向购房消费者收取“佣金报酬”。事实上,个案中孙先生购买140余万元的房屋,该网站所要求支付的“服务费”1.5万元也基本相当于市场上居间费的标准,即房屋价格的1%。因此,网站和购房者之间已经构成了居间的法律关系,但它能否从事这一业务呢?
4创新要不要守法?
华东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新民周刊主笔胡展奋说,从孙先生获得搜房网补偿3万元的结果看,搜房网的行为明显存在问题。“一方面,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已经渗透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给这种商务模式定性,既可以便于商家开展业务,也便于消费者维护权益;另一方面,本次研讨会所讨论的此种电子商务模式具有合理性,但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
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范玉吉在发言中认为,经营房地产居间业务的房产网这类需要房地产经纪资质的电子商务网站,只有具备了相关资质,才能够站在开发商、购房者之间利益的平衡点,真正满足各方需求,为市场经济和电子商务带来更多的创新和活力。否则的话,网站将要面临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后果,消费者的权益也难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