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激励对象为22人,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陶椿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8人及14名中层核心管理人员,占公司目前在册人数236人的9.32%
依据草案内容,其中首次授予期权自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行权,每个行权期时长均为12个月。在行权有效期内,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可按照40%、30%、30%的行权比例分3期行权。行权的条件为,以201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12年至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69%和92%;同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通过上述比例估算,2012年至2014年莱茵置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最低分别要达到8427万元、9494万元、1.08亿元。
许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