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保监局、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公安交警总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依托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建设这一信息系统,并制定下发了《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据介绍,近年来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司法鉴定及保险理赔工作,对于维护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意义重大。一是既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足额赔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车险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服务质量;三是通过系统集中,优化交通事故处理、司法鉴定以及车险经营的外部环境,从而高效、便民地处理交通事故,降低社会资源成本消耗。
信息系统上线后,上海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鉴定机构、各财产保险机构开展鉴定委托受理、查阅鉴定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信息系统来完成。由于涉及到事故当事人的私人信息,《暂行办法》中还明确了信息系统的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