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强化管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演练、跨行业演练,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冶金、放射性物品和病源微生物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其中特别提到,学校、幼儿园每学期应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