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拼车”须由乘客发起,司机不得主动招揽。合乘双方须从同一地点出发,对时间、地点、路线、资费等问题协商一致后才可进行。在计费方式上,合乘路段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60%-70%的折扣率区间协商收费,非合乘路段仍照实际金额收费。比如两乘客拼车,合乘路段显示金额为20元,那么乘客甲只需支付12-14元,而乘客乙在支付合乘资费的60%-70%即12-14元后还需加上非合乘路段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