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在沪工作的香港人杨先生于2002年结婚。婚前,我和小有产业的他签署婚前协议,并办理了公证。现在,虽然他的事业突飞猛进,可我们的关系却跌到了冰谷。我知道他在全球各地都置办了产业,还有信托,资产过亿,但没有相关的证据。请问律师:我们的婚前协议有效吗?我该咋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答问:
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内地法院是绝对承认婚前协议的,也会依据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分割财产。但鉴于你的丈夫系香港居民,建议你去香港离婚,可能对你更为有利。香港法庭对婚前协议的态度与内地有所不同。如果是结婚很短时间比如是结婚两年就离婚,在法庭看来,夫妻关系还比较生疏,根据婚前协议分割财产的概率会很高;但如果结婚多年,依据婚前协议的可能性就会变小。从婚姻的年期来考虑,如果结婚时间很短,从对方所设的离岸信托中分到财产的可能性不大;结婚时间越久,分到财产的可能性也越高。你有10年婚期,法庭裁决支持你的概率会非常高。
菅峰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读者俱乐部特邀律师。
咨询:400,880,5008
法律百事通手机:13301969336
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号1403
室执业证号:13101200110790458
将于11月3日9点半至11点半在虹桥路1115弄19号虹桥市民演艺厅(长宁法院旁,地铁10号线宋园路1号出口)举办公益法律讲座,【旭灿公益讲坛】邀请闫东方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010221346)为广大读者讲解“九四方案与财产继承”。【旭灿双百行动】对全市100位获政府支持的大学生创业者签约免费常年法律顾问,对全市100位小微企业优惠签约常年法律顾问与税务顾问(签约热线18930528481)。上述活动详情可登录www.lawyer-sh.com.cn“东方法律服务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