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篇
在诵经声和法器的击打声中,赵芬跌跌撞撞闯入了殓堂,泪眼蒙眬中见到丈夫张兵惨白的相片挂在殓堂正中,可丈夫的灵前还跪着一个披麻戴孝的女人,灵牌上竟写着“先夫安息妻李丽”的字样!
自己连夜从上海赶到厦门为夫奔丧,却发现丈夫的另一个妻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997年赵芬与张兵在上海相识,事业成功的张兵很快获得了赵芬的青睐。张兵还告诉她,自己的老家在福州,父母早亡,很小便出来闯荡做生意。赵芬被张兵的坚强和才华打动,两人1999年便登记结婚,在上海购置了房产安了家。
虽然张兵业务繁忙经常出差,夫妻聚少离多,但赵芬坚信两人感情笃深,俩人的生活和睦美好,直至噩耗传来。
可李丽又是怎么一回事?她怎么也是张兵的妻子呢?原来早在1992年,张兵在真正的老家厦门,经父母之命娶了李丽,当地邻里皆知。只不过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是在2003年补了结婚证。
看着李丽扔在自己眼前的结婚证,赵芬突然平静了下来,她明白,现在要做的是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名分!
在律师的帮助下,赵芬将李丽告上法庭,双方对簿公堂。但经过鉴定,两张结婚证由不同省市的民政局颁发,都是真实的。那么到底哪一个婚姻合法,哪一个是重婚呢?
赵芬认为:她与张兵办理结婚登记在前,李丽和张兵的登记在后,当然自己的婚姻合法有效,李和张的婚姻才是重婚。
李丽的律师坚持认为:虽然1994年后的事实婚姻不受我国法律承认,但李丽与张兵早在1992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婚姻的事实要件,是受我国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其次,李丽与张兵之后又补办了结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也就是说张与丽的婚姻从1992年起便合法有效,那么张兵和赵芬1999年登记的婚姻自然就是重婚了。
此时的赵芬已接近绝望,难道她真的不是张兵的合法妻子吗?
就在赵芬自认必败无疑之际,法院做出了一个令双方都意想不到的判决:赵芬与张兵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李丽和张兵的婚姻属于重婚!
法院对此做出解释:并不是19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就可以自然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在遇到法律纠纷时,需要经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李丽的情况虽然符合法律关于事实婚姻的描述,但她没有通过诉讼来确认事实婚姻,张兵此时已经死亡,就更没办法起诉了。
但李丽不是在2003年补办了结婚证书吗?
原来,补办结婚登记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双方没有配偶。而张兵与赵芬在1999年便登记结婚,2003年张兵和李丽补办登记时已经不符合这个要件了,因此他们补办的结婚登记,无效。(由cctv12《法律讲堂》供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陈一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