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码头路的张阿婆膝下有二子,过去两个儿子回家看望老母亲的时间每年只有一两次,来的时间都是从早到晚,帮老人打扫洗晒,烧上一桌老人喜欢的可口饭菜,儿孙满满坐在一起,虽然每年仅有一两次,老人也很满足。自从“常回家看看”入法后,两个儿子回家次数明显多了,基本上是每星期都回家,但随着儿子回家次数的增加,在家的时间却少了。张阿婆告诉记者,以前他们在家时间有一天左右,大家无话不说,现在他们回家时间只有一个多小时,喝杯茶,抽支烟的工夫就告辞了,想要讲讲心里话也来不及。
记者近日在塘桥、南码头、枫林等街道采访,一些老年协会相关负责人欣喜地反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实施后,在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家庭中引起了震动,有些以往以没时间、工作忙为由的子女,现在也回家探望父母了。一位在某大型化工企业当领导的储先生说,“回去看望父母,以前不太重视,能拖就拖,现在想想真不应该”。
与此同时,大多数老年人对子女“常回家看看”表示认可的同时,对“回家”的质量流露出失望的情绪,他们期望子女“回家”不要千篇一律,送些吃的、用的,他们更需要一些精神慰藉和实实在在的帮助。在天钥新村的老年活动中心,当记者询问在场的10多位老人:“子女回家想要什么?”时,陆阿婆说“我要他们带点报纸来,前几天的也可以,我喜欢看报”,沈阿婆则说“我很羡慕人家老人上网玩电脑,我希望儿子教教我白相电脑”。曲老伯说得更实在,子女回家时帮着检查一下水电、煤气有否故障,“让我们晚年的生活更加安全安心就可以了”。
本报通讯员 刘天林 记者 张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