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律师执业“五大权利”
新出台的“十条意见”对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五大权利提出指导意见。第二、三、四条分别为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核心内容。对于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的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安排,如依法或因检察工作原因无法及时作出安排的,应向律师说明情况。第五条要求检察机关应依法主动或根据律师要求听取律师意见,这是实现当事人辩护权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必然要求。第六条是知情权,检察机关要充分依托网上律师服务平台等手段,进一步深化对律师的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第七、第八条明确了律师执业权利被侵犯时的两种救济形式。律师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受到阻碍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最后两条要求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服务、建立相关机制保障。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使困扰律师执业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得到改变。
微信公众平台可提交申请
今年5月,设置在上海检察门户网站下的全市检察机关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这也是全国省级检察机关中首个覆盖全市三级检察院的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这意味着,除现场、电话等传统方式外,本市检察机关将律师服务窗口进一步向信息网络延伸,实现24小时全天在线预约申请。
今年6月,长宁区检察院率先开设“长宁案管”微信公众平台。长宁区的律师只需用手机关注该微信平台或者扫描二维码,上传相关证件,就可以在24小时内随时提出阅卷、提交材料等预约申请,3个工作日内收到预约安排的回复。
阅卷轻按鼠标立等可取
去年11月,嘉定区检察院经自主研发,正式开通律师接待服务系统,集审核“三证”、调取案卷、翻拍材料、刻录成盘等整个阅卷过程于一体,实现了律师阅卷接待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对于代理案件所需要的材料,律师可通过速拍仪轻按鼠标快速、清晰地将案卷材料复制进入系统,工作人员根据律师的需求,可为其提供刻录成盘或打印的服务。速拍仪速度最高可达每秒1页,并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所需案卷资料,高效、便捷、环保。今年5月,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嘉定区检察院的经验做法。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