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此次出台的养老机构房屋租金补贴方案涉及的养老机构是指除政府投资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规定,投资新办并注册在该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机构和自有产权房新办的养老机构。条件是:租赁房屋新办的养老机构须与房屋产权方签订5年以上租赁协议;新办养老机构须收住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老人,收费标准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等。
养老机构必须按照《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运作,接受有关部门按照养老机构考核评分标准指导、评估、考核和监督;凡社会组织租赁房产新办的养老机构,自机构设立许可之日起3年内,视租金支付和机构运营情况,由区财政按实际租赁期限,给予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方式一年结算一次,养老机构经第三方评估达标考核后发放。方案特别规定,消防安全和年终考核未合格的养老机构,第二年一律不得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