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基层武器警械“不让用、不愿用、不敢用、不善用、不会用”等问题
问:公安部为什么要部署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
答:当前,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十分嚣张,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这样的新情况、新变化,如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不能依法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就难以及时制止、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就难以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难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同时要看到,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些基层民警的武器警械使用存在“不让用、不愿用、不敢用、不善用、不会用”等现象,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日常训练存在“强度不够、力度不大”等问题。
有鉴于此,开展这次专项训练活动,不仅是提升公安民警克敌制胜实战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公安民警自身生命安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每名民警训练时间不少于5天,实弹射击不少于30发
问:此次专项训练活动有何特点?
答:此次专项训练活动在全警开展,重点是大城市和市县以下公安机关参与街面执勤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一线警务活动的基层民警。使每一名民警训练时间不少于5天,每一项规定科目通过训练都能熟练掌握,实弹射击不少于30发。
■每个县级公安机关3名,已为基层培养1万名专项训练教官
问:此次专项训练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分级组织实施,如何确保训练的标准和质量?
答:为确保专项训练活动的成效,我们采取分级负责、分期分批集中轮训的形式,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认识、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教法、统一考核。
专项训练活动开展以来,各省级公安机关一方面抓教官培养,按照每个县级公安机关3名教官的规模,为基层培养了大约1万名专项训练教官;另一方面,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训练,督促指导基层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训练活动。
同时,为确保训练的质量,一方面,我们正在认真制定训练考核方案,以考核评价机制倒逼训练出实效;另一方面,我们努力建立健全心理干预机制,推进一线民警“技术要领、心理素质”双重过硬,确保实战状态下的处变不惊、克敌制胜。
■将向群众普及突发事件应急防护知识,帮助自救疏散
问:有部分群众对民警配枪巡逻存有恐慌心理,公安机关如何看待?
答:部分群众的恐慌心理,可以理解,但是,需要充分相信的是,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始终是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职责的,武器警械也是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使用的,绝不会伤及群众。
接下来,我们还要加强对武器警械使用正常认识的宣传,建立面向群众的心理辅导机制,因为暴恐事件往往发生在群众聚集的地方,一旦发生使用枪支情况,群众的心理往往会受到影响。必要的时候,我们也考虑向群众进一步普及突发事件应急防护知识,帮助群众自救并及时疏散。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