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大酱腌肉成为张学良宴客必备菜
值得一提的是,张学良酷爱红烧肉。一次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总经理卞福孙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特别邀请张学良出席。席上张学良很少动筷,于是卞福孙特意让家厨做了一盘红烧肉上席。少帅夹了一块放进口中,但觉甜软香糯、肥而不腻,赞不绝口。
回到府中,张学良意犹未尽,向赵四小姐称赞晚宴中的红烧肉。赵四小姐当即提出欲以帅府大厨与卞福孙交换那个家厨。清末民初之际,家有良厨是一个人身份显赫的象征,张学良明白这样夺人所爱非常不妥。但最后还是给卞福孙写了一封信,提出很想再吃一次“那盘红烧肉”,所以要借家厨一用。卞福孙当然晓事,立即将家厨赠与帅府。
从此张学良很长时间都把这名家厨带在身边,据说当时这名厨师的身价已经高达月薪60元大洋。赵四小姐是浙江人,所以十分喜爱这道口味偏甜的红烧肉。后来赵四小姐和张学良也都学会了这道菜,那是后话。
王宝田在大帅府还会做一道大酱腌肉。这道菜也是张学良驻节北平时每餐必备的菜肴。一次在北京饭店设宴招待南京政府来的特派专员张群、何诚浚等要人,在席上摆满山珍海味之后,又特意让厨师加上一盘大酱腌肉,并让厨师当众介绍这道菜的特色。厨师说,这道菜起源东北民间,由自制青酱腌制。每年秋天为制作腌肉的季节,一定要将大块新鲜猪肉或猪蹄髈煮熟,再装进纱袋密封,放入酱缸腌泡。数月后,酱中精华尽入肉中,再将肉从纱袋中取出蒸熟。过油后切片,便成了盘中之物。一桌政要尝后齐声喝彩,从此大酱腌肉成为张学良宴客的必备之菜。
南方人做酱肉是将酱直接刷在肉上,两三天后再刷一次,一共要刷3次。这种做法其实无法让酱味充分浸入肉中。说到酱,即是调味品,又可单独作为菜肴。先秦时有一种醢,就是酱的前身。西汉史游著有《急就篇》,里面写道:酱,以豆和面而为之也。东汉王充的《论衡》中已有介绍如何做豆酱的内容,证明豆酱当时已在民间普及。除了豆酱,当时还有枸酱,为蜀地名产。在烹调中,南方多用豆酱,为粤菜重要的调味料。而豆瓣酱则多用于西南,是川菜最重要的调料之一,比如郫县豆瓣。北方多用面酱,比如北京烤鸭、酱爆鸡丁、炸酱面,用的都是面酱,而仿膳的炒四酱(炒榛子酱、黄瓜酱、豌豆酱、胡萝卜酱)更是海内闻名。由于酱料黏稠适度、味道鲜美,又有特有的色泽,所以被各地厨师所喜爱。中医认为酱味咸性寒,有解除热毒之功效,内服可解暑热、内脏郁热及各种药毒、湿毒。张学良后来活到101岁,应该也和这种饮食偏好有关。
两次直奉战争,张学良都常住北京,因此有机会接触到北京的谭家菜和宫廷菜。
谭家世代官宦,由广东南海迁至北京。谭家菜是在清末谭宗浚时形成的,传到其子谭篆青时已经誉满京城。谭篆青生于京城,宣统年间任邮传部员外郎,辛亥革命后任议员。后因家道中落,不得不偷偷操办家宴以补贴家用。东莞人伦哲如在《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中曾写诗描述谭家旧事。诗曰:“玉生俪体荔村诗,最后谭三擅小词。家有万金懒收拾,但付食谱在京师。”
谭篆青的谭家菜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文化餐馆,深受文人政客的青睐。美食家张大千在南京时曾空运谭家的黄焖鱼翅宴客,他盛赞谭家的黄焖鱼翅、红烧鲍脯、白切油鸡是中国美食中的极品。台湾美食家唐鲁孙更认为谭家菜就是神品。谭家菜在民国初年还不出名,在曹锟登上总统宝座之后,京城吃喝之风盛行,才有人偶然发现谭家菜的精妙绝伦。
张学良最喜欢谭家菜中的白切油鸡。在他看来,白切油鸡味道之鲜美,肉质之肥嫩,是他吃到过的所有鸡菜都无法比拟的。这道菜最早出自广东,食材要选那种自由散漫、一边走一边啄食小虫的十五六个月大的仔鸡。这其中选鸡也有技巧,在鸡的胸颈之间有一块人字骨,摸上去如果软而有弹性,就恰到好处。如果人字骨发硬,肉就会“发柴”,只能用来调汤。做白切油鸡的时候,把仔鸡放到沸水里滚15分钟就要捞出,这样才能保证它的肥嫩。煮熟后的鸡要做到鸡皮爽脆、肉质软嫩。然后将鸡去骨剁成小块,在盘子里码成整鸡状上桌。蘸料的做法是将姜、葱、盐、蒜泥拌均,盛入小碟。将油烧至微糊,淋到碟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