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还明确,竞买人自2014年7月起通过拍卖获得个人客车额度的,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参加拍卖。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客车额度管理,本市还将适时推出在用客车额度纳入统一管理等具体措施。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本市私人、私企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投标拍卖相关政策已经有过多次调整。2012年6月,上海交通部门出台了四条措施,目的是抑制车牌价格过快上涨。
2013年4月,有关部门决定,在当时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规定的框架下,4月份投标拍卖首次出价阶段试行增设“警示价”。“警示价”为前3个月(1、2、3月份)投标拍卖平均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此外,实施“新牌上新车”,即“新增机动车额度仅用于本市新增车辆上牌”。
2013年12月,市政府印发《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明确: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额度证明使用人应当与购车发票上车主名称一致;新增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手续。而2013年底,上海交通主管部门明确车牌价格调控措施将长期化,确定了全年总体10万张车牌的投放量,并将引导车牌拍卖理性出价的“警示价”在2014年全年都定为72600元,私人、私企机动车额度拍卖今年不再同场举行。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私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价格的上涨势头,使得今年以来私人沪牌价格相对稳定。
本月中旬,上海国拍发布通告,自2014年6月《客车额度拍卖公告》日起,外省、市居民持《身份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办理登记。原持《临时居住证》办理登记的客户,《投标拍卖卡》有效期内已拍六次的或有效期满的,将不再重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