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罗尔斯公司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4座风力发电厂项目,但当月28日,奥巴马以涉嫌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签署总统令叫停罗尔斯公司在俄勒冈州投资的风电项目。罗尔斯公司随后递交诉状,认为奥巴马此举违宪,将奥巴马和美国外资委员会列为共同被告。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15日就此案作出判决。
这份长达47页的判决推翻了下一级法院法官批准美国政府相关决策的判决,认定罗尔斯公司在项目中享有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奥巴马签署的禁止罗尔斯公司风电项目的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剥夺了罗尔斯公司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
判决认定,美国政府需要向罗尔斯公司提供相应的程序正义,包括了解美国外资委员会和总统作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关信息后回应的机会。初审法院应就罗尔斯对美国外资委员会各项命令的挑战和诉求立案并进行实质审查。
虽然判决并不能改变这桩交易受阻的最终结果,但分析认为,此案获胜意味着美国今后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阻碍外国公司收购美国商业项目可能将面临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