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老伯家的这套房子是当年他单位的福利分房,原先由廖老伯承租。1994年的时候,廖老伯一家按照九四方案将该房屋购买成产权房,购房时廖老伯的儿子的户口在该房屋中,是该房屋的同住成年人。当时廖老伯想,自己老了肯定是靠儿子的,因此,公房购产权时,房子直接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而儿子也承诺会让廖老伯居住在该房屋内,自己会照顾他,为他养老送终。此后,廖老伯与儿子一家居住在该房屋中。然而,儿媳对自己并不好,时常挑拨儿子和自己之间的关系,后来儿子更是以老人家年纪大了,儿子儿媳都要上班无法照顾周到为由,将老人家送进养老院。
廖老伯始终想回到自己的老房子中养老,但儿子儿媳认为这房子是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说白了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他们不让老父亲住,老父亲就不能住进来。老人家十分难过,而这些年来女儿对他却是十分孝顺,照顾得无微不至,经常到养老院去看他。老人家对儿子十分失望,他认为自己对老房子是有权利的,也想自己百年后能留下一点遗产给女儿,但是又不知道怎样要回自己的权利。
前不久,他在本报“新民法谭”版上看到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是专门为老百姓提供有关房产法律服务的律所,因此让女儿带着自己前来申房所寻求法律帮助。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律师接待了廖老伯和他的女儿,向廖老伯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之后,他为廖老伯分析了他家这套老房产的权利归属,并就老人家的疑问,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最后,孙洪林律师免去了廖老伯的咨询费,并表示如果廖老伯想要打官司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们将为他提供免费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