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学者吴宓与陈寅恪的学术活动及友谊,为二十世纪学术史上最重要的篇章之一。吴宓的女儿吴学昭先生撰写的《吴宓与陈寅恪》,依据父亲的日记、书信、遗稿,参考大量档案文献,忠实记述了吴宓与陈寅恪长达半个世纪的深情厚谊。这一对旷世知交,哈佛同窗缔交,清华共事,联大流亡,燕京授业,直到劳燕分飞,山水远隔,粤蜀相望,鱼雁寄情。书中细致入微地叙述了吴宓与陈寅恪的学术思想和社会活动,真切反映了他们对世局及知识分子命运的种种思考,特别是对中华文化、对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终身坚守。
这是一部研究性、实录性的学人传记,富有很强的历史现场感。一是含有极为丰富的第一手文献材料和实物图片;二是吴陈二人交往的主线之外,也留下王国维、梁启超为首的几代知识人的鲜活身影,对于20世纪思想文化史及学术史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摘自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吴宓与陈寅恪》一书 (2014年9月刊行)
陈寅恪的学风
寅恪伯父家眷由城里迁入清华园后,父亲恢复了与寅恪伯父同散步的习惯,边走边谈。有时也在寅恪书房中谈,往往忘了时间。这一情形,甚至给当时还是小孩子的寅恪长女流求留下深刻印象。她从小就知道吴伯伯是父亲常来常往的知友。她还记得吴伯伯有次请他们全家吃西餐,那是她生平头一回吃西餐,让她“高兴了好几天,记住了一辈子”!
人们大概很难想象,同住清华园并时常见面的父亲与寅恪伯父,有时竟也还利用园内邮递之便书信往来。下面一信便是例证。
雨僧兄左右:孟老手書讀悉。溫君文雖未見,誠如 孟老所言必不可通也。自來研究義山詩者莫精於 孟老,其年譜會箋實一模範著作。弟曾細讀一過,故知之甚確也。若弟前作之短篇則其間除誤字甚多未及校正外,仍多解釋謬及推論不確者,故不欲存稿,早已將印本棄去,而 孟老尚以爲有可取之處,恐是老輩獎勵後學之意,讀之彌令我慚慄也。匆覆。即請 晚安 弟寅 三月廿一
寅恪伯父此信末尾未署明年份,估计是父亲主编《大公报·文学副刊》时候,赴欧游学前的一九三○年。寅恪伯父信中所说“孟老”,指张尔田先生,先生字孟劬,寅恪尊称为孟老。一九三○年二月三日出版的《文副》第百零八期,刊出《玉谿生年谱会笺》的作者张尔田《致本刊编者论李义山恋爱事迹书》后,父亲收见关于李义山的文章不少,可能是父亲将其中温君的一篇寄张尔田先生阅,张老在回复中提到寅恪伯父所作李义山文,父亲又将张老的信转送寅恪伯父一阅,寅恪伯父乃有此回信。信很简短,但从中可以看出寅恪伯父治学的严谨和对老辈学者的尊敬。
其实寅恪伯父本人,对李义山研究精深,极有心得。他在清华所开的“文学专家研究”学程中,就有李义山专题。一九三六年二月三日《北平晨报》刊出张尔田《与吴雨生论陈君寅恪〈李德裕归葬辨证〉书》一文。笔者按,《大公报·文学副刊》曾刊出《张尔田君致本刊编者论……》式的文章不下一二十篇,张尔田先生习惯以这种方式发表文论;上述文章很可能是投登《文副》,父亲服膺寅恪伯父考证,未予采用而转与他报者,所以题目不再是《致本刊编者论……》而为《与吴雨生论……》。
据卞慧新君回忆:(一九三六年)二月十日,在清华“晋南北朝史”课堂上,有同学问及二月三日《北平晨报》所刊张尔田《与吴雨生论陈君寅恪〈李德裕归葬辨证〉书》文,寅恪伯父说明,他“所用考证方法,考‘时’及‘地’,与‘人事’合则是,否则非。犹解析几何中之Cartesi an Point (直角坐标上之点)者然”。他用这种方法考证洛阳出土墓志,知李德裕归葬洛阳在大中六年,而不是张尔田先生所持乾隆以来(冯浩)的说法定于大中二年。如义山于大中六年自东川幕至荆州代柳仲郢祭德裕,然后返回四川,则为先下水后上水;而不是张说所推的先上峡后下峡。如以冯浩定为大中二年义山“巴蜀游踪”之《荆门西下》诸诗,移诸大中六年,则行程与季节,以及许多人事,均能讲通。寅恪伯父谓孟劬先生为义山专家,然其说殊勉强,实难成立。今不拟答辩,免得他生气。由此可以看出,父亲和寅恪伯父等对老辈学者,在学术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同时,处理方式上还是相当和缓、大度的。
吴宓坚持写日记
父亲自少年时代起,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写日记。关心的朋友鉴于政治运动中多人皆由日记、诗稿招灾引祸,因此屡劝父亲焚毁日记、诗稿,或简择抄存,以免祸事。父亲虽感其意,而不能遵从,且在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的日记中写道:“此日记既难割爱焚毁,且仍须续写。理由有三:(1)日记所载,皆宓内心之感想,皆宓自言自语、自为问答之词。日记只供宓自读自阅,从未示人,更无意刊布。而宓所以必作此日记者,以宓为内向之人,处境孤独,愁苦烦郁至深且重,非书写出之,以代倾诉,以资宣泄,则我实不能自聊,无以自慰也。(2)宓只有感想而无行动。日记所述皆宓之真实见解及感触,然却无任何行事之计划及作用。日记之性质,无殊历史与小说而已。夫宓苟有实际作为之意,则当早往美国,至迟1949秋冬间应飞往台湾或香港。而乃宓拒绝昀、穆之招,甘愿留渝,且不赴京、沪、粤等地,足证宓已死心塌地、甘为人民政府之顺民,早同吴梅村之心情,而异顾亭林之志业矣。又似苏格拉底之愿死于雅典,而不效但丁之终身出亡、沦落异域者矣。是则宓可称为顽固落后,而非反动与特务,其事昭昭甚明。且特务行事务为诡秘,岂有若宓之大书特书,将一己之所思所言所行所遇,不惮详悉,明白写出,以供定谳之材料,又靳靳保留为搜查之罪证书哉!(3)日记中宓之感想,窃仿顾亭林《日知录》之例,皆论理而不论事,明道而不责人,皆不为今时此地立议陈情,而阐明天下万世文野升降之机,治乱兴衰之故。皆为证明大道,垂示来兹,所谓守先待后,而不图于数十年或百年内得有采用施行之机会,亦不敢望世中一切能稍随吾心而变迁。宓乃一极悲观之人,然宓自有其信仰,如儒教、佛教、希腊哲学人文主义,以及耶教之本旨是。又宓宝爱西洋及中国古来之学术文物礼俗德教,此不容讳,似亦非罪恶。必以此而置宓于罪刑,又奚敢辞?宓已深愧非守道殉节之士,依违唯阿,卑鄙已极。若如此而犹不能苟全偷生,则只有顺时安命,恬然就戮。以上乃宓之真实之意思,亦预拟之供状。倘异日发现宓日记而勘问宓时,敬请当局注意此段自白,并参阅1951(一月十六日)所记一段。至于安危祸福,究竟非人之所能知,更非宓所敢深计者矣。”
父亲原有意本年暑假回北京一行,观察实情,决定行止。然不久即为一桩“诗案”羁绊,不得脱身。重庆大学校长张洪沅告诉父亲,他的诗句“谁怜禹域穷乡遍,易主田庐血染红”;“僧诵佛名行杀戮,麟为仁兽共鸮携”……已被摘入内部资料,油印分发,供西南文教会议代表及西南人民革命大学高校学习班学员研究讨论。父亲惴惴不安,准备接受严惩。
西南师院教务长方敬,由参加西南文教会议回校,父亲往访,自陈诗案,求指示。“敬谓诗案非政治行动,乃思想问题,不必作专案坦白,只宜检查宓自己之思想。将来在改造学习小组中,暴露宓所具之封建思想,届时可举宓所作诸诗为例证、为材料,即藉此坦白可矣。云云。敬又诵宓《送兰芳土改》诗,谓文教大会小组中研究此诗,指‘僧诵佛名行杀戮’句,疑宓讥刺人民政府名为宽仁而实嗜杀行暴云云。宓急为之解。敬续谓政府本尊重而礼待宓,敬更深知宓平生不参加政治,绝无行动嫌疑。惟宓思想未纯,又素重感情,所谓温情主义者,难免不良之人,如某某某等,乘机以诗文或他事与宓接近,而别有所图,宓恐堕其术中,为所利用,是宜慎防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