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0月5日晚,常州市民朱先生一家在常州荔茵潮汕砂锅粥御园加盟连锁店用餐时,因一锅售价100元的砂锅白粥,双方产生了价格纠纷。朱先生于8日下午通过12358价格投诉热线向常州市物价局进行了投诉。该局立即受理并立案,并于9日派出检查组到店方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认为,店方有权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但应当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公开标示并主动告知消费者。但涉事粥店并未在菜单上写明“百元白粥”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
物价部门同时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增强维权意识,问清价格和消费内容,并注意保存发票、单据等消费凭证,及时反映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