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近发生在葡萄牙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大家反思:埃武拉地方法院要求一对夫妇不得在社交网络上披露其12岁女儿的照片或者能够确认她身份的信息。
法官表示,子女并不是父母的所属物品,他们也有自己的权利,包括对自己照片的使用。法官也表达了对近来与日俱增的儿童性侵案的担忧。他指出,近年来社交网络发展迅猛,信息和图片的发布很容易让不法分子在网上寻找并锁定目标,因而父母们不应在网上透露孩子的身份信息和经常出入的场所。
仔细想来,很多父母在社交网络上“晒娃”时,的确没有认真考虑过孩子的感受。英国“父母空间”网站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2%的父母会在上传子女照片时征得他们的同意,而1/3的家长承认子女曾阻止他们上传某张照片。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有义务保护子女的隐私,更要防止照片经过网上传播被他人不正当使用。
在一些极端情况下,“不正当使用”的照片会在无意中将孩子推向危险境地,通过社交网站进行犯罪的案件层出不穷。
父母在“晒娃”前应当三思。通过避免泄露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来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保护孩子的隐私、将其视作独立个体而非自己的私属物品,则是现代社会为人父母的重要关隘。(张远南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